| 辽宁08年自考委托他人办理转考应注意的问题 |
原文作者:中国自考… 文章录入:小猪猪 发布时间:2008-11-19 8:3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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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考生因工作原因等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转考而委托同学、朋友、亲属等人办理转考手续。这部分考生一定要注意,在委托他人办理转考手续后,一定要向被委托人索要考籍转移通知单,因为考籍转移通知单是你办理转考手续的证明和依据,没有了这个证明和依据,转入省、市是不会承认你的转出成绩的。有的考生在委托他人办理完转考手续后,不向被委托人索要考籍转移通知单,打电话向省招考办自考处索要。这就给考生本人造成了很多麻烦,耽误时间,耗费精力不说,有时因时间隔较长,数据查找就更加烦琐。因此这一点请考生千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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