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07年自考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规定 |
原文作者:四联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7-9-13 1:3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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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随着全省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开展,一些考生致电本报,咨询关于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也就是临床考核、论文答辩等环节的考核规定。
据了解,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年有两次,考核项目、时间等规定如下:本科段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临床考核及课程实验,报名地点为主考院校成教部或社会培训部,报名时间为上半年的3月1日至3月15日、下半年的11月下旬,考核时间为上半年的5月下旬、下半年的11月下旬;专科段的课程实验生产实践综合、实践课程实验临床考核,报名地点为主考院校成教部或社会培训部,报名时间为上半年的3月1日至3月15日、下半年的11月下旬,考核时间为上半年的5月下旬、下半年的11月下旬。自学考试毕业证每年办理两次,分别为上半年6月和下半年12月,考生必须在6月10日和12月10日以前,把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和规定的材料交省自考办审查,过期延至下次办理。
此外,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以直接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试,但必须按非专业大专毕业生对待,加考相应专业的大专基础课。
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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