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自考助学院校招生须有许可证 |
原文作者:四联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7-7-23 1:29:38  |
|
|
|
18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全省公办高等学校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行为,我省日前出台规定:今后,凡未申请或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学校,不得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招生;普通本科院校和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而被教育部确定为“黄、红”牌的高校,不得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从今年起,各类高校均不能在校外办班(包括面向社会招生)。
信息日报
更多资料尽在四联自考论坛(http://bbs.4lzx.com),转贴请保留此信息。
| 凡本站注明版权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站转载的信息,尽量保证版权信息的完整性,用户在网站上所发布、转载的文章所引起的版权问题以及其他纠纷,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概不负责。如转载文章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版权声明:/Copyright.asp |
|
|
上一篇文章: 北京10月自考报名截止 逾期不予补报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论坛交流】【发表评论】【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