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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取得方式。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在于其权利主体(所有人)总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
27.简述合同一般具备的条款。
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③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④违约责任;
⑤解决争议的方法。
28.简述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要件。
①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
②要有损害事实,并且损害后果确因违反合同的行为所造成的;
③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有过错。
29.简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构成要件。
①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权益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②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第一、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二、致害行为的违法性;第三、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侵害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30.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①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②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
31.简述刑法的概念和我国刑法的任务。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称。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①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保卫国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2.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①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对于所有的犯罪人,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
③罪刑相适应原则。指根据行为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
33.简述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是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备的特征:
①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②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③犯罪是具有应受刑事罚处罚性的行为。
34.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要素?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
①犯罪客体,
②犯罪的客观方面,
③犯罪主体,
④犯罪的主观方面。
35.什么是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
①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②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论述题
1.试论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建立的,都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都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
(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又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性文件,后者是由社会舆论确立的一般社会意志;前者着重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及其后果,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后者是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境界,由人们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保证其存在和发生作用。
(3)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紧密相连,互相作用的。一方面,前者在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中起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法律贯穿了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也是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重要因素。
(4)总之,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点,既要重视法律的作用,又要重视道德的作用。既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又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水平。
2.试述法律的作用。
①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它包括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②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的指引、教育、评价、预测、强制作用;
③法律的社会作用:一是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作用;二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
3.试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①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③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
④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
4. 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①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的。
②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④必须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有机结合起来,离开民主讲法制,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法制,就可能是 专制;离开法制讲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就可能是无政府主义。
5. 根据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试述我国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①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②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③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2)我国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①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要享有权利就要承担义务。
②不容许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③要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应该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6. 为什么要确立和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怎样才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1)我们之所以提倡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因为它是科学。所谓社会主义信念,是指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解和真诚信仰。
(2)无产阶级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是基于对科学预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提出了最终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其根本原因在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3)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在前进中的曲折和困难。
(4)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必须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7.试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的必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是以
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
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2)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3)人是要有道德的。要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就要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
(4)要能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就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而且,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也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
(1)为人民服务是科学的人生观。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为人民服务。
(2)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集中体现。为人民服务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不同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结合。
(3)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是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先决条件。由于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在一些地方、环节和一些人身上出现了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的倾向,这就需要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
9.试述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内容和意义。
(1)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五爱”,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其内容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意义:
①“五爱”是我国人民根本道德要求和价值取向,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有价值的道德标准。
②“五爱”是我国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品德和素质,
③“五爱”为执行具体道德规范创造了条件。
10.试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内容与要求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1)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
(2)社会公德的内容与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①它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
②它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
③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11.试述职业道德的含义、内容与要求及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1)职业道德是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规范。
(2)职业道德的内容与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①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②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
③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
④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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