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民办教育促进法将实施 民校自考比例下降 |
原文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码语者 发布时间:2007-2-15 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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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新学年开学前,市教委将向社会公布本市民办学校的办学“家底儿”。诸如学校基本情况、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情况、财务审计情况,以及学校受奖惩情况等都在“曝光”之列。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北京 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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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规定,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民办学校办学信息公告制度,并将民办学校的基本情况、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情况、财务审计情况、学校受奖惩情况等定期向社会公布。
市教委副主任线联平表示,从去年开始已经对本市民办学校的办学状况进行了评估,并有了初步的结果。目前正在对评估体系进行修订,在对评估结果进行认证和研究后,将在新学年到来前通过教委的网站进行公布。
在新学年到来前,有关部门还将根据“办法”要求出台措施,对民办学校与学生签订退费协议、招生简章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规范。
与此同时,“办法”实施后,还将对民办学校擅自变更增设教学地点、筹备设立期内招生、未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等行为,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民办教育计划内招生比例将扩大
市教委副主任线联平上午表示,根据本市民办教育的总体发展方向,今年将扩大民办教育计划内招生的比例。同时,比较多的压缩民办教育培训中非学历以及自学考试的比例。目前,市教委正着手调研相关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承载能力等,已确定民办学校合理的招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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