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教育乱象中获利 教师富翁是怎么惯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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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4lzx.com 文章来源:4lzx.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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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时代商报》对沈阳重点中学教师的灰色收入作调查,发现六成老师开上了私家车。这个调查引来争议,一些人说老师根本没有这么高的收入。不管怎样,有一个事实谁也无法否认:教师队伍也开始分化,一些老师生活豪华,而多数教师清贫度日,西部、边远地区的老师更是穷得可怜。今年教师节的一份调查可作佐证,近三分之一教师认为,收入两极分化是他们最大的苦恼,不仅名校与普通校、校内的名教师与普通教师也两极分化。
中学教师灰色收入调查:6成名校老师开私家车
只要合法致富,名利双收无可非议。遗憾的是,报道告诉我们,那些“教师富翁”相当部分收入都是灰色的,即通过义务教育法与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的课余时间补课获得。这些作为,在性质上与职能部门利用手中的公权牟利没什么不同,同样在搞权力寻租———这已不仅是师德问题,而是严重的教育违法。
后果:教师收入差距拉大的危险 苦恼直接影响学生
我们现在抨击教育乱象,一般都将矛头指向主管部门与学校,而“教师富翁”则意味着,一些教师也从教育乱象中获利,同样属既得利益者,对教育整改必然有意无意抵触,甚至设置障碍。了解这点,就会明白,清除教育乱象,不能全指望教育系统的自我革新,而应该有强大的外力,对教育与教师作出全新的定位与法律规范。
近期围绕教师节是否改期的争论我觉得没有抓住要害。二十多年前,教师整体收入微薄,需要政府的呵护与关照,所以设立教师节。二十多年过去了,教师节的内涵也应该重新定位了———对那些崛起成为新高收入阶层的“教师富翁”,取呵护而代之的应是科学监控,通过审计、税收等杠杠堵住他们违法致富的空间,剔除灰色的“教师富翁”,引导有能力的教师在法律范围内赚钱;对西部、边远地区的教师群体,则应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待遇,使他们过上较为体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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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ucxogu 责任编辑:ucxo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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