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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活动通知
原文作者:未知  文章录入:紫色贵族  发布时间:2006-4-18 10:16:53    

    各有关高校、社会助学单位:

    为了创造有利于我省自考助学班学员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他们的大学生意识和自信心,进一步提高其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5月在全日制助学班举办高校和自考助学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组织开展“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活动。这一活动也是加强自考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促进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举办单位及主题

    “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活动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自考委”)组织,主题是:自学考试——没有围墙的大学,终身教育的平台。

    二、活动内容

    1.读书活动

    省自考办向自考助学班学员推荐一批教材以外的书籍(推荐书目另发),各单位组织学员阅读和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每位学员阅读量不少于两本。文化节活动后期,省自考办组织征文活动,优秀文章结集出版,为了帮助解决经济困难学员购买图书的问题,省自考办将向各单位赠送一批图书。

    2.演讲比赛

    各单位组织学员以“自考——我的大学”为主题开展演讲活动。演讲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校级演讲比赛,第二阶段为省级演讲比赛。助学班规模在5千人以下的单位选派1人、5千人以上的单位选派2人参加省级比赛。对省级演讲比赛优胜者,由省自考委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3.学术报告(讲座)

    每个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可以是全校性的学术报告会,也可以是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的讲座。原则上应保证每个学员参加1—2次,使他们对大学的学术氛围能有真切的感受。

    4.文艺活动

    以“青春活力、创造激情”为基调开展文艺活动。文化节期间每个单位组织一场校内文艺演出,并向省自考办选送优秀节目。省自考委将评选“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优秀节目”及“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活动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5.体育活动

    各单位应在自考学员中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文化节期间可开展各种体育比赛活动。省自考办将根据情况组织校际间的体育比赛。

    各单位还可根据情况组织开展其它活动,如书法、绘画、摄影、诗歌朗诵等。

    三、大型活动安排

    1.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开幕式

    时间:2006年5月上旬

    地点:武汉大学

    2.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演讲比赛

    时间:2006年5月下旬

    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3.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闭幕式

    时间:2006年6月上旬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自考校园文化节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湖北省首届自考校园文化节组委会”,指导和组织开展自考校园文化节的各项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和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

    五、组织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成立本单位自考校园文化节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自考工作的校级领导任负责人。制定包括上述各项活动内容的文化节活动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

    2.在自考校园文化节活动中,应把育人放在首位。各项活动必须内容健康、形式多样、格调高尚,有助于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尽量避免占用正常教学时间,不提倡“停课搞活动”。

    3.增强全局意识。自考校园文化节活动以在校的自考学员为主,以自考助学班为基本单位,各单位应加强统一组织和管理,提高活动的水平,扩大其影响。对于优秀的活动、优秀的节目,应积极向省组委会推荐和选送。

    4.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保障活动安全。各单位应制定周密的方案切实保障安全。大型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

    六、其  他

    1.各单位应于3月25日以前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单位自考校园文化节领导小组名单和文化节活动工作方案。

    2.各单位应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省组委会办公室保持联络,省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27-68880287  68880336 传真:027-68880253

    3.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负责。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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