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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号:B030102 主考学校:中南政法学院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
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格。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凡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理论课程及1门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63学分,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考试及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
(2)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加考法理学(一)[宪法学]、刑法原理与实务(一)[刑法学]、民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民事诉讼法学]等四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考试课程代号、名称和学分
1、理论考试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3
0015
英语(二)
14
04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0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06
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07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8
0230
合同法
4
09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249
国际私法
4
11
0247
国际法
6
12
0229
证据法学
6
13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14
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1
0167
劳动法
4
申请免试英语(二)者须加考四门课程
2
0227
公司法
4
3
0256
金融法(一)
4
4
0233
税法
3
合 计
69
2、律师(本科)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S1
7092
毕业论文
合计
1
3、说明:
(1)、申请免试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加考四门选考课。
(2)、应考者在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论文题目一般由主考学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要求选题紧密联系实际,实验设计合理,观点鲜明,格式规范,一般不少于8000字。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经审查答辩后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凡发现毕业论文抄袭或由他人代写者,取消获得本科学历的资格,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得授予本科学历。
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
现课程计划与原开考计划课程衔接表
新计划课程
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过渡课程代号]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26]
3
00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0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002]
2
005 中国革命史、026毛泽东思想概论
03
0015
英语(二)[006]
14
006 英语(二)
04
0224
律师执业概论[320]
5
320律师执业概论
0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44]
4
34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6
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07
0226
知识产权法[357]
4
357知识产权法
08
0230
合同法[350]
4
350合同法
09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321国际贸易法、324国际投资法
10
0249
国际私法
4
327保险法
11
0247
国际法
6
12
0229
证据法学[322]
6
322证据法学
13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323市场竞争法概论、329房地产法
14
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334中国法制史、330会计法与审计法
1
0167
劳动法
4
申请免试英语(二)者须加考四门课程
358劳动法
2
0227
公司法
4
359公司法
3
0256
金融法(一)
4
328金融法(一)
4
0233
税法
3
325税法
S1
7092
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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