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办理时间为每年3 月1 日-10日,地点:社会开考专业在市考试院,委托开考专业在委托部门。 取得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可按办理学士学位。办理时需携带:
(1 )省学位办颁发的“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
(2 )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4 )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 )毕业论文原件;
(6 )评审费。
办理时间:每年3 月1 日-10日,地点:社会开考专业在市考试院,委托开考专业在委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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