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发展的需要,省自考委对国际贸易、法律、行政管理、律师、汉语言文学、秘书、广告学、英语8个专科专业的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专 业
原主考学校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
浙大
国际贸易、广告学
浙大
浙大
浙大
主考院校调整后,命题、评卷等工作由新主考院校承担;毕业生审定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2005年底前仍由原主考学校承担,此后由新主考院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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